本报讯 笔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08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所结利息已于7月1日全部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互助性、保障性的长期住房储金,专项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每年结息一次。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其中当年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今年,全市共有21.87万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参加结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结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5503万元,较上年增加2411万元。
据悉,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连续四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此一项较上年多结付给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近2000万元。
(廉永忠) |